文 / 陳茜博士 圖 / Karin
前一陣子某知名女藝人所代言的胎盤素保養液在電視購物節目賣到缺貨,但因為廣告誇大,被罰款並且禁止在電視上銷售,這背後代表的是什麼樣的訊息呢?
1) 廣告誇大不實
2) 置入性行銷
3) 利潤大。
胎盤素一盒訂價是$8800,購多打折後$6000可以買到。根據和電視購物行銷公司的接觸和同業中的傳言,電視公司有50%的利潤,加上行銷公司的成本利潤和代言人的費用,其實台糖的出廠價大約只有NT$600或更低 (台糖對外申稱只賣原料所以包裝$150可能是由行銷公司買單)。1/10的成本 (600:6000),這是此一行業普遍的認知,中間商的利潤是不是有點嚇人?
而業主採用的是置入性行銷的手法,因為有名人背書,所以賣價還可以訂得高一點。主持人為了能賣得出產品,必須符合觀眾味口講療效,如此做卻觸犯了化妝品管理法而造成罰款 (約30萬,其實這一筆費用是已經加在預算中了),該品牌廣告最終還是被禁播。
不過這個品牌其實還是幸運的產品,多少有利潤。如果我們隨便找另一個電視購物的保養品,最常見和最好賣的價錢是$1980,如果用上述的算法,出廠價應該只有NT$198,這價錢要含容器包裝還有贈品。
請大家仔細想一想,內容物的成本是多少?(只有約$100)
這還是勉強可做的生意,可是為了迎合消費者,再加上買一送一或送二,那我會懷疑賣的是什麼?價錢和礦泉水差不多了,是過期品還是劣品?
所以喜歡上購物台買東西加贈品的朋友們,該多想一想,精打細算雖不錯,不過也可能最後還是當了冤大頭。